产业化中心8号厂房2000kVA变压器变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产业化中心8号厂房2000kVA变压器变配电工程项目业主为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产业化中心8号厂房2000kVA变压器变配电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松山湖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本工程为产业化中心8号厂房2000kVA变压器变配电工程,10KV/0.4KV变配电系统,新装1台SCB11-2000KVA变压器,4台高压柜,7台低压柜,投资额约95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951887.7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951887.7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35449.05元,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单列费人民币 9170.97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东莞市华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 ,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产业化中心8号厂房2000kVA变压器变配电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含:1、干式变压器、高压柜及低压柜购置及安装工程、送配电装置系统、外线电缆工程、设备基础工程、系统调试、防雷接地工程、照明工程、高压柜迁改工程、配电房隔墙砌筑等。2、本项目所用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及保管。3、项目的报建、审批、安装、调试、验收、移交、配合整套启动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维护、保管、保修等工作。4、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保障相关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保供电工作。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年 2 月 23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 年 4 月 23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工程质量应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达到使用功能要求。因验收不能通过或不能达到使用功能要求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3.2项目负责人资格:
■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
■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 号)的要求。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3其他要求: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③上述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须随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5.1.2款规定的资料在投标会上提交。
3.4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于投标会现场备查,招标人不接受未携带相关证件资料的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本次投标人应携带的证件原件或相关资料有:
■1、投标人须知第5.1.2项要求到会投标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3、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均可);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正副本均可);
■5、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建安B”类证)、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6、其他: 。
(注:如上述原件发证机构未颁布纸质原件的,投标人应在发证机构信息系统打印证件证明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作为原件提交。)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00 时,下午 17 时至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东莞市东城区石井路景顺楼3楼(东莞市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有关资料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下资料,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投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需带原件核查;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需带原件核查;
(3)公司提供3个或以上在东莞市内完成的合同金额100万以上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及验收证明报告复印件(盖公章),需带原件核查;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需带原件核查;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投标人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其投标资格。登记成功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1天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开标,未予书面通知不参加投标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 年 2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6楼开标室。投标会时间:2017 年 2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6楼开标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sslk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东莞市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dghxjs.cn/)发布。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 18000元 ,投标担保形式:其它:银行转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松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东莞松山湖礼宾路控股大厦510 地 址: 东莞市东城区东升路石井市场景顺楼 301 室
邮 编:523808 邮 编:523112
联系人: 冯玉荣 联 系 人: 袁志华
电 话:0769-22891096 电 话: 0769-22337000-842
传 真: 传 真:0769-22337000-855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2017 年 1 月 16 日